先进基层党组织
党的基层组织是指企业、农村、机关、学校、科研院所、街道、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成立的党的组织。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: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、政策,在深化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,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;坚持两手抓、两手硬的方针,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,本地区、本部门党的建设工作成绩突出,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;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领导班子团结,廉洁,公道正派,密切联系群众,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。
关 闭
地址:石家庄市谈中街1号 邮编:050011 电话:6047383(办公室) 中共石家庄长安区委区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